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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1-04-19 15:29:00

 

      为建设一支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和一支先进性强、模范作用突出的团员队伍,提高团员的素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激励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促进院风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共青团真正建设成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评选原则
      对在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团干、团员,根据其贡献大小及表现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并记入团员档案。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干、团员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章  评选条件
1、学生申报参评院系两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条件应符合《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基础条件。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工作踏实勤奋,团结协作。
(1)优秀共青团干部:一年内两次(大一学生一次)学习成绩(按年度)名次在本班前35%内;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30%内;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团工作有突出表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广大团员青年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优秀共青团员:一年内两次(大一学生一次)学习成绩在班级前20%内;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20%内;积极参与团工作、团的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3)学习成绩以年度计算,上学期即该年度的3月至7月,下学期即该年度的9月至1月,大一学生只需填写下学期成绩;综合测评填写该年度9月份测评结果。
 
第三章  申报审批
1、每年四月份,各团总支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分别评出各团支部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报系团总支审核,并将优秀团员具体名单报院团委备案。
2、五月上旬,各团总支结合每年四月份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评定院系两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3、院级优秀团干评选比例控制在团总支团员总数的0.8%以内,系级在1.5%以内,填写《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院级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团总支团员总数的1.5%以内,系级在2.5%以内,填写《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4、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总比例时,坚持条件,宁缺毋滥,同等条件下超出评选比例则对德育测评分进行比对,择优评选。
5、系团总支进行审核评选,经系党总支审查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表、汇总表、其他评选材料及公示后系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汇总表报送院团委。
6、本着公平公开原则进行评选,院级评选程序:团员(团干)申报→团支部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系团总支形成推荐名单→系党总支审核→各系公示→院团委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院宣传栏及团委网站公示→表彰。
 
第四章  奖励办法
1、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按《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标准发放。
2、院团委、各系团总支可根据特定情况表彰先进。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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