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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第1周将成我市“无会周”办活动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发布日期:2012-03-23     点击量:

下月起至年底,“无会周”内开会或办活动,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记者 吴斯婷) 从今年4月至年底,每月的第1周(遇节假日顺延)将成为我市的“无会周”。日前,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发出通知,决定今年在全市实施“无会周”。

在“无会周”内,市里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应对重大紧急情况之外,一般不召开全市性会议、不举办大型活动,不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等,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市直部门、系统名义召开各种专项工作会议、专题会议。

确需在“无会周”举办和承办的会议、活动,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下一步,我市还将着力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在全市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倡导就简去繁意识。

切实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尽量不开,可大可小、可长可短的会议尽量压缩会议规模和缩短会期;可以利用视频的会议尽量通过视频召开;主题相近、内容相关、出席对象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原则上合并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能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实施“无会周”,将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加求真务实,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密切联系群众、多下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解决问题、多办实事,进一步形成务实高效的作风,不断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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