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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国青年志愿者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政务微博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6     点击量: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团中央关于建立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微博体系组成

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由主微博、常务微博、省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和项目专员个人微博组成。主微博和常务微博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开通运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新浪网已为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统一批量开通个人微博。

主 微 博:“中国青年志愿者”官方微博。

常务微博:“中国青年志愿者网”官方微博;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官方微博;

“中国共青团—中国青年网”官方微博。

省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福建青年志愿者”官方微博。

二、地市级协会官方微博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高校团委未开通官方微博的尽快予以开通,微博昵称为“XX(市、高校)青年志愿者”。已经开通的区市级官方微博需及时关注主微博、常务微博和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确保融入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

三、项目专员微博

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的微博帐号已经批量开通,微博昵称为“青年志愿者XXX(实名)”。项目专员发布5条信息后由新浪网统一加“V”认证。由于项目专员有重名或名称过长等情况,有极少部分的项目专员没有开通微博帐号,各地可自行开通后统一上报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由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上报团中央志工部统一协调纳入微博体系有关事宜。

四、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要把微博工作作为加强以项目专员为骨干的“关爱行动”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手段,专门部署项目专员开通微博的有关工作,积极督导项目专员使用微博,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反馈活动情况,展示活动成效。

为尽快完成统一认证工作,请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各高校团委通知有关人员(项目专员)于2月29日前完成修改初始密码、发布首条博文、完善相关信息等工作,尽早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关注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福建青年志愿者”,确保正常有效运营。

联 系 人:林裕 周雪莲

联系电话:0591-87541205

传 真:0591-87719872

电子邮箱:54120500@163.com

附件:1.新浪微博使用说明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

附件

新浪微博使用说明

一、登录

1.打开浏览器后在地址栏输入新浪微博网址:weibo.com。

2.输入项目专员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二、完善资料信息

1.登录后进入主页,在页面上方导航栏中有“账号”按钮。点击账号按钮,选择账号设置。

2.进入账号设置页面,首先选择“修改个人资料”选项中的“基本信息”,填写所在地、性别、一句话介绍,其他内容可根据自己喜好填写。

3.点击左侧“修改头像”选项,上传头像。

4.点击左侧“绑定手机”选项,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方便在以后的使用中防止微博账号被盗,保障安全。同时方便直接使用手机短信,彩信等方式发布微博。

三、发表微博

1.点击页面导航栏中的“首页”按钮,进入自己的微博首页。

2.在页面中部的微博发布框中输入想要发布的内容,点击“发布”后即可完成首次微博发布。

图1 发表微博

3.看到有趣的微博,可以点击该微博下方的“转发”按钮,转发到自己的微博中,同时可以就单条微博发表评论。

图2 转发微博

四、关注他人

1.在页面上方的导航栏中,找到搜索框,输入你想关注的人的昵称,选择“搜索用户”。结果出现后,点击“加关注”,即可关注此人,该用户所发的微博也将出现在你的首页中。

2.还可以点击“名人堂”按钮,按分类选名人加关注。

图3 关注他人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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